标的类型 |
项目类型 |
价格评审政策(小、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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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或服务 |
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
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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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专门面向、且无预留份额 |
1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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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 |
非联合体 或 联合体(均为小微) |
1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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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大小联合) |
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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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 |
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
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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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专门面向、且无预留份额 |
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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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 |
非联合体 或 联合体(均为小微) |
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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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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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大小联合)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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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