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政策专题【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适用时的价格评审优惠】

2022-09-07 05:5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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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类型

项目类型

价格评审政策(小、微)

货物或服务

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

不专门面向、且无预留份额

10%—20%

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

非联合体

联合体(均为小微)

10%—20%

联合体(大小联合)

4%—6%

工程

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

不专门面向、且无预留份额

3%—5%

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

非联合体

联合体(均为小微)

3%—5%

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联合体(大小联合)

1%—2%

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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