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阳区光储充一体化建设项目(第一期)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GCJS2024GD000249发布时间:2024-07-1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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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惠阳区光储充一体化建设项目(第一期)设计、施工及采购总承包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惠州市惠阳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310-441303-04-05-862737)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东双能低碳智慧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东双能低碳智慧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概况

2.1.1招标项目名称:惠阳区光储充一体化建设项目(第一期)监理服务

2.1.2工程建设地点:惠州市惠阳区

2.1.3工程建设规模:项目建设主要在惠阳区内各镇街(含淡水、平潭、秋长、沙田、新圩、永湖、镇隆、三和、良井)工商业建筑、百千万工程绿色农房建筑屋顶建设安装分布式光伏以及在适宜的位置进行储能、充电站安装,项目预计涉及屋顶面积约233064平方米,可利用面积约163145平方米,在工业厂房等用能大户建设储能设施,在各停车场建设安装充电桩设施。本期建设光伏总装机容量约为50MWp,储能总容量约为5000kWh,充电桩设施总量约为7000kW(根据项目实际开展情况,可能涉及其它县区)。

2.1.4工程投资额:项目第一期投资约21812.00万元,其中监理费暂定为330.18万元。

2.2招标范围

2.2.1监理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1个标段。

2.2.2监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算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含保修阶段)进行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安全管理、组织协调等建设阶段全过程监理工作,以及协调建设单位和工程建设有关各方的工作关系等。具体按合同条款约定。

2.2.3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本工程缺陷责任期结束之日止。监理服务期包括项目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算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

2.2.4监理服务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330.18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备电力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

3.1.1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注: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3.1.2工程监理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等相关规定执行。招标期间如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发布新规定的,按新规定相应调整执行。

3.2总监理工程师:拟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专业为电力工程专业,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或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注册监理工程师的香港专业人士[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5信誉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①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需提供不存在上述2种情形的声明函,并提供网页查询结果截图或打印件,招标人保留查证的权利。】

注:(1)未在招标公告第三条单列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2)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自2021年1月1日起,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香港企业及香港专业人士参与本次投标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满足评审的相关证明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有兴趣且符合本公告第三条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投标登记前应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网址:www.gdgczb.com)办理好企业信息登记,且企业信息登记应在有效期内,办法详见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网站。

4.2投标登记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710日00:00至2024年717日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4.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1)填写好的《投标登记申请表》(下载地址:https://www.gdgczb.com/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指南-资料下载);

(2)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投标人应将上述资料盖章扫描后发送至电子邮箱(gdzefu@126.com)并缴纳标书款,招标文件费500元/套(售后不退),由招标代理单位收取。收款账户名称:广东泽福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河北支行;收款账号:391040100100339356。

4.4未按规定进行投标登记的投标将被拒绝。

5.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730093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开标室,具体开标室见开标当天交易中心电子信息屏幕上的安排(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28号时代广场中座7楼)。

5.3开标时间:2024年7300930分。

5.4开标地点: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开标室,具体开标室见开标当天交易中心电子信息屏幕上的安排(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28号时代广场中座7楼)。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东双能低碳智慧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淡水街道开城大道北18号三楼

联系人:谭先生

联系电话:0752-3392519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泽福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663号8栋6楼

联系人:刘寅、冯怀敏

联系电话:020-31383588、13902289116

招标监督机构:惠州市惠阳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惠州市惠阳区淡水开城大道北18号三楼

监管电话:0752-3392516

 

招标人:广东双能低碳智慧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泽福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710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www.gdgczb.com/jydt/003001/20240710/e45df6c5-d469-4aeb-ae32-cf2e828dd075.html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663号9栋101-104室 全国热线:020-31383588 联系邮箱:gdzefu@foxmail.com